近日,山西省临汾市公安局印发了《关于开展打击涉酒类侵权假冒犯罪集中行动的通知》(临公经〔2017〕5号),在全市组织开展了打击酒类侵权假冒犯罪集中行动。1月20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组织市工商局、市商务局执法人员,以及汾酒集团打假办,共计十余人,对临汾开发区的酒类经销商、酒店进行了联合督查执法检查。共检查酒类批发商3家、零售商3家,大型酒店1家。其中,查扣1家酒类经营户假冒汾酒十五年10盒、假冒五粮液1件,并对其未办理酒类批发许可证经营酒品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同时,市商务局给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下发了通知,要求依照《山西省酒类管理条例》等法规,结合当前公安部门开展的打击涉酒类侵权假冒犯罪集中行动,积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开展节日大检查活动,依法严肃查处酒类流通违法违规行为,从而进一步净化和规范酒类流通市场,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祥和快乐的节日。

出典:http://www.ipraction.gov.cn/article/xxgk/gzdt/dfdt/201702/2017020012384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