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布 日:2021年11月16日
施 行 日:2022年01月01日
废 止 日:
制定机构: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四六二号

为规范商标审查审理程序,保障商标审查审理各环节法律适用统一和标准执行一致,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制定《商标审查审理指南》,现予发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原《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1年11月16日

附件:商标审查审理指南.pdf

相关链接:《商标审查审理指南》解读

来源:https://www.cnipa.gov.cn/art/2021/11/22/art_74_1715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