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8月15日
BOB和汉盛律师事务所代理日本某著名齿科商标权利人与深圳某被告的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近日收到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终审判决,判令被告赔偿300万元(全额支持权利人的诉请金额),并在侵权行为所在地的官方报纸上刊登声明,以消除其侵权行为给权利人造成的不良影响。
本案一审法院仅仅判赔15万元,我方分析认为判赔过低,建议客户提起上诉。在二审中,我方律师的主张得到了法院的全面支持,使得赔偿额提高到一审的20倍!
案件概要如下:
产 品 | 齿科用品 |
权利人 | 日本企业 |
侵权人 | 广东省深圳市A公司 |
侵权形态 | 商标侵权 |
管辖法院 | [一审]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二审]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判决内容(概要) | 1.赔偿损失300万元
2. 登报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
所需时间 | 从一审起诉到二审判决生效约2年 |